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后各环节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学院需成立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评阅,答辩记录等内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评阅内容等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出现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意识形态要求的内容。审查申请答辩学生资格,对毕业论文(设计)抽查不合格,或未如期完成,或相关材料不齐备、不规范的学生,学院不得受理其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答辩不通过的,需申请延期答辩。延期答辩时间为当年9月,或次年5月,具体延期答辩时间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论文质量进行评定。
二、学术不端检测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发生,学校决定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论文文字复制比(重复率)检测。
(一)检测时间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时间。各学院最晚于4月20日定稿完成前完成检测工作。
(二)检测流程
学校为每位学生最多提供两次维普检测系统检测机会。为方便师生使用,学校已将检测系统接入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定稿时,须同时通过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重复率)检测。重复率小于或等于30%,则检测通过,系统检测后自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重复率大于30%,则检测不通过,系统不能自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检测报告对论文进行修改,并确保重复率达到要求后重新提交系统。
经过两次检测后重复率仍超过30%且未能自动提交定稿的学生,须再次联系指导教师进行指导修改,且达到文字复制比要求后的定稿,由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查重报告,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进行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要求,是否同意其答辩。
学生提交定稿前如需自费检测,可登录以下网址进行自费自测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sicnu。
三、教师评阅
(一)评阅内容
毕业论文评阅分为指导教师评阅和交叉评阅,交叉评阅由2名同专业背景教师组成。评阅内容主要包括:选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写作形式符合专业特点,工作量饱满,文献调研、研究现状和行业动态调研充分;逻辑构建完整,层次分明,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充分,达到所在专业领域要求;将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用到研究过程,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论文行文和引用规范,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词、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二)评阅流程
指导教师评阅不通过,学生须认真修改,重新提交评阅。指导教师评阅通过后,进入交叉评阅环节。交叉评阅中有1位及以上教师评阅不合格,学生须再次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评阅。
评阅过程中,若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或两名交叉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超过两个等级(含)的,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并组织教师重新评阅。
四、定稿抽检工作安排
学校将于4月20日对各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分专业采取随机抽检方式,送校外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校外3位专家通过,进入论文答辩环节;3位专家中有1位给出不合格结论的,学院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延期进行答辩;3位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的评审专家均给出不合格结论的论文,视为“存在问题论文”,延期进行答辩。校级抽检的学生未及时提交论文定稿送审,则直接作为不合格论文,延期进行答辩。
五、答辩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答辩时间
各学院应于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二)答辩工作要求
学院组成答辩工作小组,组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校内外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辩,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聘请校外教师担任答辩评审专家。
答辩过程中,学生应至少回答2-3个问题,答辩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答辩录入员负责记录答辩过程中评委提问及学生作答。答辩完成后,答辩录入员将答辩情况记录及成绩录入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
对于答辩小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录入员应如实记录答辩小组所提修改意见。
(三)答辩后论文修改及最终稿提交
论文答辩后,2023届所有学生须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后最终稿。最终稿包括按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要求提交的抽检版本及毕业论文原文版本,学校将对最终稿进行再次查重。系统提交的最终稿须为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修改的论文,最终稿提交后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对于答辩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达到要求,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不修改或修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答辩不通过,需延期答辩。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40%)、交叉评阅(40%)、学生答辩(20%)三部分成绩组成。三部分成绩均合格,综合成绩可评定为合格。百分制成绩“100-90”“89-80”“79-70”“69-60”“60分以下”分别对应“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七、成绩登录
各单位应于5月26日前,完成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网上录入,并将录入后的最终成绩导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在导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教行科陈永东(028-84766858)、实践科邱维(028-84761189)。
八、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各学院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严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推荐工作,并于5月26日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完成优秀论文推荐工作。
(一)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分为校院两级,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高,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进行评选;
(二)“院级优秀”由学院分专业按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评选;
(三)“校级优秀”由学院在“院级优秀”中,分专业按1%的比例择优推荐(不足1%的专业按1篇推荐),学校组织3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2名专家总体评价为“优秀”的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自动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学院不再进行推荐。
九、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
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单位本届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答辩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监控质量参考标准》逐条自评,并于6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提交。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按照师范专业认证及工程教育认证以及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对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确定成绩与相关资料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及纸质档进行存档。存档前各学院务必认真核查所有材料,确保格式规范,资料完备。对于学生在国外完成的毕业论文,学院须严格审查论文全文意识形态及论文质量,及时做好材料存档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实践科邱老师: 028-84761189。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