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以及《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条例》,结合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生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院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和检查安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稳步提高。
2、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职责,注重论文的政治方向和思想性、各环节的质量等监控,建立学院、系、指导教师之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加强指导和管理,把好每一环节的质量关。对学生投诉的不负责任的指导老师给予及时处理。
3、学院应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规程和毕业论文(设计)代替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合理安排进度
各学院应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课程计划安排,参照四川师范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但各环节不得晚于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
选题:2020年12月31日前
开题报告:2021年03月01日前
完成初稿:2021年04月01日前
完成定稿:2021年05月01日前
首次检测:2021年05月05日前
二次检测:2021年05月15日前
答辩:2021年05月21日前
三、严格过程管理
1、导师选配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审查等工作。
2、选题管理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完成的内容应分别独立撰写论文,题目不能完全相同,学院近3年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不能重复。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认证等工作要求,选择具有一定实用意义和理论价值、体现学科前沿和一定学术性的题目。观点正确、选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难度适当,符合或略高于学生知识与技能掌握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按时完成;选题不能出现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意识形态要求的内容、与专业结合不紧密、选题过大、题目模糊等情况。
3、过程指导
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指导,及时对系统中学生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和反馈。指导教师要结合学生研究内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中的教师意见应科学、规范,不能过于简单,如:同意开题、情况属实、很好等。
4、过程监控
指导教师应当对所指导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专题教育,对其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研究和撰写、答辩和修改等过程予以全程指导,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中发现有违反基本学术规范或作假嫌疑的,应及时责令学生整改。对于初稿与定稿明显发生较大变化的,应重点关注,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代写、买卖行为。
学院应组织院级督导专家组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的质量督导与检查,专家督查的重点环节包括论文题目、开题、答辩以及工作表格规范填写等,并即使将督查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学院和老师。学院应根据督查中的问题,及时组织教师整改落实。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小组、督导、答辩委员会、指导教师,严格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审查和监控,对是否存在“去意识形态化”问题,对政治倾向有问题、思想观点存在错误的观点应及时予以处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督导组,加强对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内容的政治方向和思想性、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内容分阶段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5、论文检测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防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重复率)检测。对论文文字复制比小于或等于30%的学生,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可以安排答辩;对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生,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进行二次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辨,对二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仍大于30%的学生,由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是否允许答辩。
检测有关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6、论文抽检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启动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检工作,每年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学校将在今年的毕业生中随机抽取论文,送专家评审,对于评审结果“不合格”的学生,不能申请如期答辩。
具体抽检工作安排待教育主管部门抽检工作通知出台后执行。
7、论文答辩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由三人及以上成员组成,答辩小组组长一般为高级职称的教师。
(2)严格答辩程序,提高答辩质量。学生要按要求进行汇报并回答问题,答辩组要严格把关,根据实际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及意见。学生若第一次未通过答辩,学院可安排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学院可不再安排其答辩工作,延期至下一学年进行。
8、成绩提交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4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占40%)和答辩成绩(占20%)构成,各学院应根据各项成绩构成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等级。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系统登录应在2021年5月25日之前完成。
9、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单位本届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答辩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逐条自评,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四、评选优秀论文及指导教师
各学院应按《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院答辩委员会应本着从严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5%的比例推荐本单位综合评定成绩为“优”且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全文文字复制比”应≤10%。
学院在广泛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总数的10%推荐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原则上优秀指导教师应从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中遴选推荐。
五、做好材料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确定成绩与相关资料后可装订存档,装订前各学院务必认真核查所有材料,确保格式规范,按照师范专业认证及工程教育认证等工作要求,统一按照正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2份)、成绩表顺序装订存档。
六、其他事项
1、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论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只能进入第二次答辩环节或延迟毕业。
2、为推动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学生创新实践训练,学校鼓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与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相结合,请各学院做好动员宣传和推进工作。学校鼓励学生采用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参赛获奖的学术作品以及各级创新项目成果等为主题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张建成、邱维;联系电话:84761189。
教务处
2021年1月19日